泠水七弦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爱看小说网www.arbear.org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在开庭前,姜海蓝就已经向法庭提交了“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”以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
现在证人出庭作证,还要签一份《证人出庭作证保证书》,承诺已知悉应当如实作证的义务和做伪证的法律后果,保证向法庭如实陈述事实,如做伪证,愿意按照法律规定接受处罚。

先后出庭作证的陈小瑜和冯宇浩都在《证人出庭作证保证书》上签字按手印。

——

姜海蓝在脑子里给直播间观众们大致介绍了一下保证书的内容。

诸葛亮琢磨着,因为是原告方申请出庭作证的证人,这两位证人又是原告的店员,那么证人发表的证言应当是必然有利于原告的吧?

否则原告为什么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呢?

所以天幕上那个国家的律法里规定,证人必须向法庭承诺自己所说的话都是真实的,不是基于与原告……或者说,与申请人的关系,而张口胡说。

那么问题来了……

如果该案中唯一了解真相的证人是被告的亲属呢?

如果是依据现在的律法……

诸葛亮若有所思。

孔子说:“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,直在其中矣。”[1]

汉宣帝以律法的形式确定了“亲亲得相首匿”:除犯谋反、大逆以外的罪行,亲属之间可以相互包庇隐瞒,不向官府告发,该行为依律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[2]

在刑事案件中亲属都能为犯人隐瞒罪行,更不要提民事了,被告的亲属想来也不会去发表对原告有利的证言。

可是……

《保证书》的几条内容在诸葛亮脑海中转过来又转过去。

他总觉得天幕上的律法规定也许会突破他的认知。

毕竟他们连皇帝都没有给尊重,何况是家族中的……

——

陈小瑜看起来有点紧张,但讲话的时候声音很稳,“是我先认识廖老板的,廖老板说他要买房子,我按照他的要求给他介绍过好几处房子。后来廖老板觉得梅清花园、竹香苑、菊华公馆、青兰小区这四个地方的房子比较合适,我就和他签了合同。”

“我和房主约好了时间,带廖老板去梅清花园、青兰小区、菊华公馆看过房子。”陈小瑜说到这里,停了一下,“竹香苑的房子是我的同事带他去看的,那段时间我有点忙。”

“廖老板看过房子后,看中了青兰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其他类型推荐阅读 More+
甄嬛传之妖妃妲己

甄嬛传之妖妃妲己

IYIKK
当历史里的苏妲己一朝重生甄嬛传世界,又会引起怎样的风波呢? 姝丽绝艳之貌,环肥燕瘦之态。容色晶莹如玉,柔情绰态、媚于语言、娇柔婉转之际,美艳不可方物。 妖妃,是会祸乱朝纲的,苏妲己,自然是倾世的妖妃。 “我苏妲己,生来便是要浓墨重彩地出现在史书上的,不论是美名也好,骂名也罢,终归都是要名传千古,世人铭记的。” PS: 这本书的苏妲己是历史里的人物,不是神话传说里的九尾狐狸。 本书写的妲己是一个十足
其他 连载 58万字
无限轮回荣光

无限轮回荣光

九四或跃在渊
重振中洲队荣光,吾辈义不容辞!(活过生化二就算成功)文艺复兴式的元祖无限同人,也不多说啥了,文字上见真章罢。(作者是个玻璃心,见不得喷,不喜右上)
其他 连载 0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