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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,是系统强制!虽然系统想让迟欢完成任务,但若是她在男女主剧情还没走完时就完成自己的感情副本,就等于打乱了原书里的时间线。原书剧情不可更改,时间线更是。书中对“迟欢”这段婚姻提到唯一提到的一句话,是在男女主的订婚典礼上。按这个逻辑,迟欢还得熬大半年。但这种被支配的感觉实在太不爽了。小莫苏醒,和迟欢一起看窗外潮汐:“八八一六,我感受到你情绪很低落哦。”知道小莫能读取到她内心,迟欢努力不让自己再想这件事,她下巴一扬:“昨天,林侨就在那里表演。”小莫:“嗯嗯,现在的林侨已经有偶像的雏形啦。”迟欢:“是啊,这么多年的努力,都没有白费,真好。”小莫:“八八一六也超棒的!”迟欢伸了个懒腰,站起来:“这次没有奖励?”“当然有!这次的奖励叫[亲亲才能起来]。”迟欢:“……这又是什么类型的奇怪奖励?”小莫:“保!密!”小莫不说的东西,不论迟欢怎么,都不会有结果。她明智地选择放弃,去楼下餐厅吃早饭。到了餐厅,纪正初已经帮迟欢点好早饭,静静盯着窗外等迟欢来。迟欢站在门口,有点晃神。纪正初长得沉稳好看,长期自律的身材管理有着明显的下颌线,睫毛长并不卷翘。这样的人,笑起来明明会显得很有侵略感,可在他身上,迟欢只觉得温和友善。果然是合格的纸片人,好看的不像话。难怪书里的纪正初和迟欢会先婚后爱,初见时就彬彬有礼,后面性格和这张脸加分,太容易让人心动。像是有感应,纪正初抬眼看向门外,迟欢回神,朝他一笑。迟欢看见好感度直线上升,她慢慢走到纪正初面前,拉开椅子坐下。自从穿书过来,迟欢所有的穿搭和妆容都大变样,为了符合原主的性格转变,妆容的浓度随着时间而变化。落在相熟的人眼里,只会觉得是她结束了上一段“恋爱”,脱胎换骨。今天也是妆容超精致的迟欢!纪叔叔犯迷糊也很正常嘛。满桌都是迟欢爱吃的食物,她拿起叉子,慢慢把切成小块的煎蛋往嘴里塞,吃完又赞叹点头。纪正初还是不说话,沉默着给迟欢盘子里送上一个烤好的小蘑菇。迟欢把食物咽下,主动问:“今天去哪?”“吃完饭,去一个室内的珠宝展览,你会喜欢。你不是还喜欢历史吗?下午可以找个解说,逛逛这里的博物馆。”纪正初用手指敲敲迟欢面前装牛奶的杯子,提醒她别忘喝,“今晚海边放烟花,想看吗?”迟欢眼睛一亮:“烟花?”纪正初看出她的期待,点头:“冬天天黑的早,我们要傍晚赶回来,可以吗?”

迟欢嗯了一声。好感度数值还在上升。迟欢突然想起,纪正初在拆开礼物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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