荀知雨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爱看小说网www.arbear.org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“战士们为保家园抛头颅洒热血,金某自然希望战事结束,还北疆一片乐土。”

即便被怀疑,金博答案依旧。

或许他的身份将一落千丈,但安稳安定的环境远比动荡不安的北疆要更利于修行。

况且,为战事牺牲的战士太多太多,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悲剧在北疆每时每刻都在发生,金博也不忍看到这个场景的继续。

或许会有人说:咦,你就装吧你就,最不想结束战争的人绝对就是你们这帮位高权重的。

金博只想回答:偏见自想法根深蒂固,我做什么都无法改变根深蒂固的偏见,但只要战争来临,我绝对是冲在最前线的那个人!

事实上,二十三区最英勇的那个人,冲锋在最前线的那个人,正是金博。

他是最拼命的,他是最敢拼命的。

他希望别人提起自己,是二十三区的青龙小将金博,而不是金部长金钟的儿子。

论迹不论心,金博虽然有证明自己的动机,但抗巫邪族的前线必定会有其身影屹立!

“现在有个方案,顺利实施可使北疆战役停止,但需要你付出一点点代价,你愿意吗?”

北牧继续挖坑,等着金博跳。

按照以往,按照常理,金博绝不会回答这种明显有坑的问题。

但现在情况不同,围观的战士已经知道前面发生的事情,此刻正兴高采烈地看着自己如何作答。

如果不作答,那岂不是坐实自己心里有鬼?

“代价可大可小,全凭公子你一言我无法判断。”

“如果是牺牲我金博,可以,我愿意以我贱命一条换整个北疆安宁。”

“如果是牺牲北疆的地盘,那这安宁的代价又需要多大?”

金博不卑不亢沉稳作答。

聪明!!!

太对了,反客为主!

如果不是时机不对,金钟都想跳起来给金博亲两口。

不仅是金钟,连北牧这个挖坑者都对金博的反应赞许有加。

金博肯定在路上就打听好刘舒发生冲突的始末,甚至可能打听到北辰的姓名了,因此金博不卑不亢中带着尊敬。

惊呼的人群中出现一抹白发,古夜寒平静脸站在北幽的另一侧。

“安宁的大小并不是你我能决定的事情,就像我之前身为十四区朱雀战士,拼命斩杀巫邪族的猛犸象军团。”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尘世刀吟

尘世刀吟

一介少年
废柴长孙,寻死不成,反倒与穿越而来的常岁灵魂合二为一。 从此少年长孙持刀行走于天下。 于尘世中锻刀,于喧嚣中独吟。 这一刀背负仇恨与希望,这一刀代表热血与担当。 且看九州大陆风起云涌,少年长孙化龙长吟。
玄幻 连载 147万字
奥菲以诺帝国从此刻开始

奥菲以诺帝国从此刻开始

猩红甲虫
成为奥菲以诺的春日新,为了守护长田结花,时隔多年再次回到智脑公司,一场围绕着种族间的战斗,开始拉响了序幕。花形:我将亲手埋葬奥菲以诺;村上峡儿:我将带领奥菲以诺走上的更光明的未来;春日新:为了更美好的未来,我将证明奥菲以诺存在的价值。
玄幻 连载 83万字
矛盾体(1v1 半校园)

矛盾体(1v1 半校园)

听穿林
见色起意,随心所欲。半校园(○18αrt「art」
玄幻 连载 5万字
海贼:老子天龙人

海贼:老子天龙人

范三爷
天龙人吗?要不,把大海犁一遍?海贼之类的都灭了?还有鱼人岛太阳神?然后千秋万代? 嘶——还是算了,毕竟是自己家里,万一海王没了海王类暴走怎么办? 唉~,真难办,毕竟是自己家里,打坏了花花草草也心疼啊,更何况是大海上就这么点的岛屿? 还有革命军海贼四皇灯火……唉,难搞哦。 看来,只能徐徐图之了,嗯,尽量少杀点人。最好能不杀人。 唉,没办法谁让我这么善良呢? 不过,我都这么善良了,你要是还不给面子,
玄幻 连载 126万字
穿越兽世之媚色无疆

穿越兽世之媚色无疆

京香玉
关于穿越兽世之媚色无疆:被至爱之人背叛,又倒霉出了意外的江绯绯,莫名其妙的来到了渊古大陆。这里没有男人和女人,只有“雄性”和“雌性”?这是一个暴力血腥的世界,茹毛饮血的野蛮兽人们为了争夺稀有的雌性,一言不合就开战,在这里强者为王。同时他们又是单纯忠诚的,让本以心如死灰的她对生活又燃起了希望,冰封的心也渐渐融化。长相美艳身材火辣的她,在这兽世雌性黝黑粗壮其貌不扬的对比下宛如勾魂摄魄的妖精,真是迷死
玄幻 连载 48万字
妻子帮我找老婆(全)

妻子帮我找老婆(全)

李兴禹
我是一个孤儿,名字叫做天养,取意天生天养。从我记事那年起,我就在孤儿院,一直到十岁的时候,有一对老年的夫妻收养了我,我也从此过上了有父母的生活。我的养父养母都是一家国营工厂的职工,一个月一共能有两千块钱的工资,生活还算不错。养父养母也非常的疼我,知道我爱吃鱼,每个星期都会为我做一次。我喜欢吃鱼,特别是中间那块儿,又肥又嫩,非常好吃,可是每次养母都先把鱼眼挖给我吃,说鱼眼可是明目,小孩吃了心理亮堂
玄幻 连载 18万字